垃圾收費草案月中上立會 黃錦星:檢討收費時非「必加不減」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0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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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局長黃錦星指,參考台北經驗是近因市民識提高而下調垃圾收費,指本港3年後檢討收費時非「必加不減」。(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環境局上周公佈下月中將會把垃圾收費草案交予立法會審議,建議市民日後要購買指定垃圾袋丟垃圾,一個3人家庭每日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垃圾袋計,每月約30或50元。環境局長黃錦星接受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時指,參考台北經驗,近日市民意識提高而下調垃圾收費,指本港3年後檢討收費時非「必加不減」。

黃錦星指,一個3人家庭每月約30或50元的垃圾費,認為建議收費水平合適,有民意基礎。至於三年後檢討時垃圾費是否「必加不減」,黃錦星指視乎成效,又以台北為例,指台北其實近年垃圾按量收費價格反而下調,「因大家已建立社會風氣,大家緊張珍惜資源,達到減廢效果。」他強調,收費不是增加庫房收入,政府亦承諾收回來的錢會轉予社區,達到「專款專用」效果。

至於,當局部分垃圾回收設施尚要在徵費實施後一至兩年才啟用,其中興建廚餘回收中心以達至回收全港廚餘的時間表及選址仍未落實。黃錦星解釋道,「土地是一個挑戰」,但他指收費不單涉及回收,第一步是源頭減廢,「香港人均廚餘棄置量,比剛才說的亞洲先進城市,例如東京、首爾、台北多人家幾成甚至一倍,所以源頭減廢包括廚餘方面,大家要想多些。」

當局預計垃圾徵費最快2020年底實施,視乎立法會審議進度。黃錦星指,若徵費再推遲落實,會增加堆填區壓力。被問到「底線」是否本屆政府任期完結前、即最遲2022年完成,他回應指這是「願景」。